1)第二十四章 想结善缘_重生之缘来在韶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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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篮球肯定考验技巧,但其实更考验体力,别看是3V3,可因为大家都拼着命在女生面前表现,体力强度并不亚于全场,所以一开始还好,打了十多分钟,体力不好的男生就喊受不了了。

  白耀龙在球场边看了不到五分钟,就知道四班比自己班的兄弟们要厉害得多。

  四班男生个子高一些不说,体力上更是略胜一筹,再加上场内有一个穿着湖人球衣的四班男生技术很好,左晃右穿的拿分,使得三班此时的劣势一目了然。

  不得不说,这位湖人球衣的男生除了球打得好以外,人也长得不错的。

  他一头飘逸的中分头,是那个时代男生引以为豪的标准头型,与白耀龙的碎发相比,他看着更飘逸,更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。

  “喂喂,小灵,你觉得我们班邬俊怎么样,球打的好,学习成绩也不差,听说喜欢他的女生不少。”金灵旁边的吴倩倩见金灵生气,再次转移花痴的话题问道。

  金灵也跟着她的话语看了看那位叫邬俊的男生,不自觉的就在心里拿着这个男生去和白耀龙做了对比,不得不说从长相来看,两人都不差,只不过白耀龙碎碎的短发更加精神,而这位邬俊的长发更加神采飞扬。

  不过要是比学习,那可是就甩白耀龙几条街,她记得这位邬俊在二年级时的几次年级考试基本都是前50名,虽然白景镇中学不怎么样,但这个名次,上一所渝庆上焦区这边的区重点中学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。

  再看他打篮球的技术,每次进球都传来男女的叫好声,不得不说他是一位很受欢迎的人,也是一位很优秀的人,所以旁边的吴倩倩说他很受女生欢迎,金灵一点都不怀疑。

  再看此时的白耀龙,裤管挽到膝盖后,双手插在屁兜里,如果不是人长得还算过得去,现在看着就像一个撒比。

  金灵暗暗摇头,不明白自己为啥要拿白耀龙去和邬俊对比,又转头看向白耀龙,只见此时的他一会扭扭脖子,一会扭扭脚踝的傻傻样,不由得“噗”的一声笑出声来。

  旁边的小姐妹见她“噗”的一声,以为她表示赞同,接着道:“怎么样,要不要我给你牵个线,在初三这最后一学期浪漫一把?”

  金灵想得出神,没听清她的话,随口说了句:“和谁牵线?”

  “邬俊啊!”

  这次金灵想都没想道:“我呸,要浪漫你自己浪漫去,我才没兴趣呢!”

  “好心当成驴肝肺!”吴倩倩嘀咕了一句,也不再理金灵,朝着球场看去。

  此时的球场,由于三班这边太弱势,也由于那位叫邬俊的男生太强势,使得很快就打完了这三个球。

  刚刚那位叫方至刚的男生不得不和另外两个男生垂头丧气的下了场,换了白耀龙一队上去,下来的时候还不忘叫周雪松他们不行就快点换他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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